记者从7月25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目前,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进展顺利。省直已有20余个新组建事业单位完成了登记,取得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身份。其中,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挂牌,并按新的职能任务开展工作。省人大常委会将对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。
省编委办将重点做好新组建事业单位“三定”规定的制定,全面完成新组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向社会公示,进一步指导市、县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三方面工作,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。
据省编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次省直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是一次全方位、深层次的重大改革,重点解决“有人没事干、有事没人干”及公益性事业单位设置“小、散、弱”的问题。一方面跨部门组建了“五大工程中心”等13家省委、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另一方面对400多家规模较小、定位不清、职能分散、力量薄弱、效率低下的事业单位精简整合,统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。目前,各筹备组和部门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要求,密切配合、勇于担当、主动作为,广大职工识大体、顾大局,坚决拥护改革,形成了良好的改革态势。
6月1日,省委召开省直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后,各筹备组和省直各部门积极推进筹备组建工作。省委改革办和省编委办组织两次培训会,向各筹备组和省直各部门讲解如何制定筹备组建方案、“三定”规定草案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。我省还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、人员转隶及人员管理、财政经费拨付及管理等系列配套政策,明确了相关要求。各筹备组和省直各部门也积极开展资产清查、人员情况摸底,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办公用房和档案移交等基础性工作。
省直新组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筹备组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“三定”规定草案,省编委办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等方式研究论证,并提出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的意见。目前,省编委办正在对新组建事业单位的“三定”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。
据介绍,省人大常委会将以《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》为遵循,依据《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》要求,在7月底8月初,由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副主任带队,组成7个调研组,对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组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,以促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平稳有序推进。(记者赵英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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